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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和一個老同學聊天,她說她很後悔當初沒把我的話聽進去,
我說忠言逆耳,這是很正常的。

她在好幾年前曾經問我說,和交往同居四年的男友,如果一個月只有一至二次行房,
這算不算正常?

我說,以我個人看法,我會覺得這個男人並不是很愛妳,
一個男人如果深愛一個女人,會很喜歡和她肢體接觸以及熱衷性愛,
除非二個人開誠佈公把話談清楚,看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,
如果不愛了,那就分手,不然就要比以前更相愛。

二個正值年輕氣盛的年紀,若對房事興趣缺缺,
是生理問題,或是心理問題,或是外遇出軌,或是已經沒感覺不愛了?

二年後,同學和她同居六年的男友分手了,
男友偷偷在外積欠賭債二百多萬,
事情爆發出來,搞得男友全家也雞犬不寧,
最後事情雖然處理了,但他們也分手了。

有時候我也討厭自己的誠實,包括身體也誠實,
離婚的原因也是因為不愛了,所以提出離婚,
當身體不愛對方時,是無法假裝的,
所以十年的婚姻裡分房了四年,
最後他終於面對現實放我自由。

如果一個男人很愛一個女人,他會想要牽她的手,摟她的腰,擁抱她的身軀,
親吻她的臉頰或嘴唇,即使沒有夜夜春宵也會在充滿愛意的肢體接觸下相擁入眠,
如果沒有,那麼,這男人已經不愛妳了,女人就該考慮離開了。

別巴望著男人會回過頭來愛妳,
或許是因為妳還有利用價值,
他捨不得放手吧!
可惜,這不是愛。
愛情,早已逝去。
就別再留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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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奕玲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